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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购房者因为不了解政策,或不了解楼盘,冲动性购房,之后却又后悔想要退定金、退房的纠纷案例并不少见,现在,无理由退房时代正式来临。1月11日,东莞市住建局联合市工商局发布东建房(2019)1号文:关于推广使用《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(范本)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其中明确,从3月1日起,东莞将在全市推广使用新版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。
1、如何无理由退房呢?需要满足什么条件?
根据《通知》文件显示,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(不含签订当日)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,如双方尚未签署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,出售方应当退还。
意思就是说你看中了某套房,并跟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合同交了定金,如果两天内你反悔不想买了,开发商应全额退还你的定金,这很好的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,在规定的时间内,你可以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。
但如果是开发商反悔,要双倍返还定金!
虽然目前规范认购书不是强制开发商使用,但住建部门表示,将要求开发商统一使用新的《认购书》范本,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来鼓励开发商,如果不使用,将享受不到行政部门管理上的放宽措施。
2、新政的出台,让楼盘信息更加透明化。
为了避免置业者反悔,开发商前期销售工作会做得更充分,对比过往集中大型开盘,预计开发商今后更倾向于分流式开盘。
无理由退房政策对于购房者来讲,多一种权益保护,减少因以上问题而产生的房企与购房者的纠纷,增强购房者买房的体验感,营造出更加公平自由的购买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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