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湖南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、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。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,满足缴存人员的住房需求,常德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、贷款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。
一、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(试点)
在常德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员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二、降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
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缴存人员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金额由原来的不低于房价的20%调整为不低于房价的15%。
三、提高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及放宽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限额
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,原则上按实际租房金额提取。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800元/月提高为1200元/月。对于多子女家庭,每增加一名未成年子女,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在1200元/月的基础上增加25%。
四、扩大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
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增设电梯的,均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五、放宽保留月对冲余额条件
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对冲业务时,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需留足六个月还贷金额。
六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
单职工或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;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80万元。
以上调整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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